萬科地產近期調整職級架構,為應對市場變化,萬科再次進行新一輪職級架構調整。由于職級和薪級的變化,大部分雇員薪資結構也隨之調整,新的薪資采用“低底薪,高績效”的組合工資。
比如,萬科一位高級經理級別的以前的薪資結構是底薪14400,績效薪資3600,現在是底薪7600,減少的底薪部分變成績效。若按此計算,這位高級經理的底薪降低超過40%。
此外,萬科降低薪酬背后,人員調整也在繼續。據了解,萬科在財務、總辦、人力條線都進行了相應的減員,而營銷這樣的業務部門則保持穩定,主要還是為了節約人力成本。
其實,這并非萬科第一次實行薪酬改革。早在2016年,深圳地鐵成為萬科大股東后,便一度著手調整薪資,取消季度獎勵,以適應國企的工資結構。業內人士稱,此次調整之后,萬科的薪資水平將處于業內中低水準。
不管是采取所謂的“低底薪,高績效”,還是因為經濟放緩的大環境所致,聽到降薪這個詞員工的心情肯定是非常糟糕的了,薪酬的下滑意味著生活水平的直接下降,這點是毫無疑問的。
萬科員工說道:“我真的太難了,心里非常‘方’吖”!相信與萬科員工感同身受的要數深受裝修困擾的業主們了。
裝修業主們的“方”體現在哪里:
質量糾紛
價格扯皮
維權困難
以上“三座大山”只要出現其一,都足以成為壓垮業主神經的最后一根稻草。出現質量糾紛、價格扯皮、維權困難時,業主應積極尋求權威裝修第三方鑒定機構的幫助。
對付“三座大山”,裝修司法鑒定專家給出下列應對措施:
措施一 :《裝修三方合同》
何為《裝修三方合同》?
合同作為裝修工程的第一步,如果應對不好,則會陷入裝修公司設下的各種連環陷進套路中。對于各種裝修公司給出的優惠項目,業主可選擇與裝修公司方簽署《裝修三方合同》。
《裝修三方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的合同。
《合同》涉及承包方資格審查、材料、工期、質量、檢驗、保修期等方面的明確條例和約束事項。同時《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出現裝修糾紛,業主可憑《合同》進行司法維權。
措施二:裝修司法鑒定
若出現糾紛,司法流程可以這樣走 。
走司法流程一般出現在裝修業主與裝修公司就裝修質量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需上訴至各級人民法院的情況。
此時由法院指派有資質的權威第三方裝修質量鑒定單位對裝修標的爭議項進行專業、公正、合法取證,并出具經當事人雙方確認的《裝修質量鑒定報告書》作為有效法律文件。
司法單位出具委托函
由各級人民法院/仲裁委發函委托相關司法鑒定單位,就具體裝修爭議案件事項進行說明并列明需鑒定內容。并附帶郵寄案件的必要資料,包括:《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現場鑒定
鑒定單位約定爭議雙方當事人到現場見證第三方鑒定。需提前爭議雙方需整理,并各派一名代表人見證以確保鑒定利進行。如有必要,經雙方同意后進行拆開檢測取證。
出具《質量鑒定報告書》
鑒定機構根據現場取證材料,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具體內容做出專業、權威、公正的判斷,并說明相關依據及意見。鑒定機構將所出具《質量鑒定報告書》寄送給委托方,并對此負法律責任。
雙方對《質量鑒定報告書》進行確認并提出異議
爭議雙方有權對鑒定機構所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書》提出異議,鑒定機構有責任和義務就雙方當事人的異議進行回復說明。
對雙方異議以《解釋函》進行回復
鑒定機構對爭議雙方的異議以《解釋函》形式進行回復,并郵寄至法院并接受雙方當事人質詢,如有必要需要委派人員出庭并進行當面解答。
法院最終判決
法院根據爭議雙方最終確認的《質量鑒定報告書》作為判決依據,對爭議案件進行調解或裁決。
裝修司法鑒定后續流程
權威裝修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會根據《質量鑒定報告書》,并依照物價局定價要求及國家裝飾裝修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為指導,出具《修復造價方案》和《修復施工方案》兩份文件,并根據二者進行相關裝修后續修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