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收到一則爆料,看完也是讓小編膽戰心驚。廣州市越秀區一大廈外墻密集懸掛40臺空調外機,已安裝的空調外機僅有鐵質三角支架,無其他防護措施。該大廈位于廣州老城區越秀區旺地北京路步行街附近,大廈樓下每天都穿梭著密集的人群。
據爆料者反應,居民們擔心外墻懸掛如此多的空調外機后,會超過外墻的承重負荷,引發高空墜物事件,危及住戶們及行人安全。雖然暫時未出現意外,但萬一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同時該大廈的業主表示,希望能對墻體安全進行檢測,空調外機長期懸掛會不會帶來安全隱患?也希望對密集懸掛的空調做出移位、加固、美化等施工安排,避免發生傷人事件。
小編就此事咨詢了權威裝修第三方鑒定機構,相關專家對我國目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相關解析,如果各位讀者身邊也存在這種有可能發生的高空物體懸掛危險,那么請繼續閱讀下文:
解析1 高空墜物致死率極高
通過專家給出的無理實驗測試結果得知:
15樓墜下花盆殺傷力堪比槍擊
以15樓墜下一個花盆為例:花盆落地時動能=質量×重力加速度×總高度(樓層×層高),
1千克×9.8米/秒×(15×2)米=294焦耳。
56式步槍殺傷無防護人體的要求是65焦耳,5.45毫米小口徑步槍子彈向目標傳遞能量為228.3焦耳。15樓墜下的花盆比步槍的射殺力還大。
解析2 意外定責困難
高空墜物致人傷亡事件的頻發,事故發生后的定責問題也存在技術上困難。假如一雞蛋從樓上墜下砸傷行人,如果是4樓的雞蛋和24樓的雞蛋,那么傷勢會明顯不同,技術上鑒定也較為容易。但假如是4樓的雞蛋和5樓的雞蛋,則會因傷勢情況近似而無法通過技術鑒定確認責任。若采用攝像頭方式對整棟樓的陽臺情況進行長期監視,則成本高昂不說,更會侵犯整棟樓住戶的私隱權。
因此受害者家屬在無法確認肇事者的情況下通常會采取起訴整棟樓業主發方式解決問題,但整棟樓的住戶也會因存在絕大部分受冤的情況下進行反訴,最終通過多方協調未果進入僵持狀態導致法院無法立案。
解析3 樓房安全措施實施難
很多專家論證曾提出把所有樓房在4樓左右的位置增加3-4米的防墜欄邊,理論上可以但是實際操作起來涉及樓房建造成本,空間位置等問題。導致相當部分房屋對該防護設施實施起來非常困難。
同時給出三點建議:國外驗窗經驗可借鑒,我國法律法規需完善,裝修糾紛定責機制需完善
建議一 英標地區經驗可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英國及我國香港地區實施一套名為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條例,其中強制驗窗條例規定所有高于三層樓齡10年及以上住宅樓房必須5年強制性檢驗一次。屋宇署每年隨機挑選4000棟舊樓進行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檢查,若檢測不合格,該大廈在短期內必須進行強制維修整改,否則進行重罰。
建議二 我國法律法規需盡快完善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鋁合金門窗工程的保修期限為兩年。本次深圳男童事故中小區樓齡已經超過十年,且門窗保修早已超過保修年限,存在有法不依過失。因此相關法規需在不斷完善的同時,增加懲罰機制。
建議三 施工合同需整頓規范
物業公司若需承擔裝飾裝修責任的情況下,建議在施工前簽訂標準《三方裝修合同》。《合同》中有詳細列明相關風險條款,通過相關風險條款可提前提醒業主做此類風險規避。此外,若事故真的在不可抗逆的情況下發生,《合同》可助業主避免裝修過程中意外發生后的風險,相關賠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