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馨予被眾多網頁封為“維權女王”。起因是張通過找到某代購買鞋,后來卻發現被騙6900元。對于我國一線當紅小花旦來說區區幾千塊或許并不是大事,但卻是原則性問題。通過對代購身份的曝光,最終成功維權并追回被騙款項。
此時通過張的個人微博曝光后,網友們紛紛為其點贊,“維權女王”的稱號更是不脛而走。
冷靜分析下,這起維權案件在我國當下的商業環境下只能算是“滄海一粟”,每年各行業消費者維權失敗、投訴無門的案例卻是不勝其數,其中裝飾裝修行業就是典型例子。
回到今天我們需要討論的正題,業主在裝修前找裝修公司進行比價、委托、合同簽訂是一般人的常識性做法。但在實際操作流程中,卻往往因為“合同陷阱”被坑得非常狼狽。很多時在交了各類預付款后,卻被合同中的各類貓膩“卡死”,最終在裝修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投訴無門、維權無果。
張馨予因其特殊的名人背景可以借助社會力量進行維權,但是對于我們一般民眾而言,在貓膩合同的束縛下,想要獲得公正維權可謂難上加難。因此,小編在此為廣大裝修業主支招,希望能把各類裝修貓膩、詐騙、陷阱扼殺于萌芽狀態。
還是從我們的裝修合同入手,小編推薦業主在委托裝修公司進行裝修工程時,需要和裝修公司達成共識,并簽訂《三方裝修合同》(《廣東省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三方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是消費方、承包方及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消費者專業委員會三方共同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推行真正低廉、甚至免費、有效第三方權威監督,倡導“先裝修后付款”,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
看完上述案例后,是不是覺得《三方裝修合同》這個“張馨予”還是用處挺大的。那么裝修前該怎么做,都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