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房屋漏水糾紛解決的法律途徑房屋發生滲漏時,解決的大概途徑如下:(一)查找分析滲漏的成因;(二)確定法律關系;(三)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四)明確責任。通過這些途徑便能有針對性地適用法律尋求到正確的解決方法。二、在房屋糾紛賠償中,2020年常見的房屋滲漏原因如下:(一)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二)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侵害;(三)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四)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不同的滲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這就影響到適用法律的選擇和訴訟的路徑。如果確定法律關系錯誤,就會導致確立案由和適用法律的錯誤,判決結果就會相差很多。
先裝修后付款服務內容:1. 資金托管在銀行監管賬戶:資金托管在裝付寶在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由業主與裝修公司共同確認才能支付,確保資金安全。2.分階段驗收付款:按合同約定,分階段驗收后支付款項。3.出現爭議,平臺介入:出現爭議,裝付寶公正判定,調解爭議。4.保修款(5%)托管兩年:竣工后發現問題,積極解決。
裝修司法鑒定流程:
1、評估鑒定事項
鑒定事項分為:裝修質量鑒定(質量糾紛)、工程造價審核(價格糾紛)、裝修修復方案(損壞修復)、修復造價評估(損壞追償),準備相關資料:《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2、報價及繳費
根據鑒定事項范圍做出鑒定方案,委托人墊付鑒定費用,待庭審請求法院由敗訴方最終支付鑒定費用。
3、約定上門測量
已起訴的由法院協調,未起訴的由鑒定單位協調約定上門測量取證時間,及時通知告知雙方當事人,雙方都有權利現場見證測量過程,不到場視為放棄該權利。
4、出具《鑒定報告》
測量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郵寄給委托方。
5、出庭作證(如有需要)
當事人雙方對鑒定報告具體章節有權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疑問,鑒定單位應書面回復疑點問題。如有必要,可申請鑒定單位出庭作證。
6、法院判決或協商調解
法院根據鑒定報告雙方責任及實際情況,協商調解或最終做出判決。
房屋漏水業主的維權方法有哪些?1、分清責任主體。房屋質量糾紛經常涉及三個主體,那就是售房者、物業公司、建筑施工單位。售房者對房屋承擔質量保證責任;物業公司通常對小區內公共部位承擔一般的維修、管理義務;而建筑施工單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擔質量保證責任。2、慎重要求退房。無論是在竣工驗收階段還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現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或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者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賠償損失。但是,法院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判決退房的情況不多見,建議購房者慎重要求退房。3、注意收集證據。如果要收集證據,可采取諸如拍照、攝像、書面記錄等方法,必要時可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方式來實現,這樣才能在訴訟時有更大的把握成功維護自己的權益。4、要求承擔違約侵權責任。因商品房質量不合格,發生事故比如倒塌、脫落、塌陷、漏水侵蝕腐朽等而致人損傷或致物損害的,受害人或購買者可以主張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售房者交付不合格的房屋,給購房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購房者可以主張違約侵權責任措施予以補救。
房屋裝修漏水案例分析:李某從開發商處購買了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發現自己的廚房天花板出現嚴重的滲水現象。李某找到物業聯系到樓上業主王某。李某認為是王某早前進行裝修改動了廁所和廚房的隔墻導致上下層防水層損壞而致漏水,而王某則認為自己的裝修并沒有破壞樓體結構,認為房屋漏水是開發商所建房屋的質量存在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終鬧上法庭。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
在裝修工程質量鑒定與造價評估方面,裝付寶是目前廣東省、海南省、江蘇省、浙江省等,4個省的高級人民法院唯一認可的司法鑒定單位。
先裝修后付款服務內容:
1、 資金托管在銀行監管賬戶:資金托管在裝付寶在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由業主與裝修公司共同確認才能支付,確保資金安全。
2、分階段驗收付款:按合同約定,分階段驗收后支付款項。
3、出現爭議,平臺介入:出現爭議,裝付寶公正判定,調解爭議。
4、保修款(5%)托管兩年:竣工后發現問題,積極解決。
5、《先裝修后付款操作手冊》
頂層漏水怎么辦,有哪些解決方法:1、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托聯系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托)聯系施工單位前來保修。2、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直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維修費用超出交存維修基金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積比例分擔。3、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征詢業主意見并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原售房單位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對賬并填寫相關表格后,持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經批準后,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于房屋的實際維修。4、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
修復造價評估:對質量不達標部分的修復費用評估。修復造價是建立在工程質量問題,根據修復施工方案提出的意見進行的修復工程費用評估鑒證。
樓上發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決:第一,如經鑒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并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