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賠償的法律規定:1、《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民法通則》第5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第117條規定,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3、《物權法》第4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36條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做、更換或者恢復原狀。第37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第39條規定,所有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64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第3條規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6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修復造價評估:對質量不達標部分的修復費用評估。修復造價是建立在工程質量問題,根據修復施工方案提出的意見進行的修復工程費用評估鑒證。
裝修司法鑒定流程:
1、評估鑒定事項
鑒定事項分為:裝修質量鑒定(質量糾紛)、工程造價審核(價格糾紛)、裝修修復方案(損壞修復)、修復造價評估(損壞追償),準備相關資料:《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2、報價及繳費
根據鑒定事項范圍做出鑒定方案,委托人墊付鑒定費用,待庭審請求法院由敗訴方最終支付鑒定費用。
3、約定上門測量
已起訴的由法院協調,未起訴的由鑒定單位協調約定上門測量取證時間,及時通知告知雙方當事人,雙方都有權利現場見證測量過程,不到場視為放棄該權利。
4、出具《鑒定報告》
測量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郵寄給委托方。
5、出庭作證(如有需要)
當事人雙方對鑒定報告具體章節有權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疑問,鑒定單位應書面回復疑點問題。如有必要,可申請鑒定單位出庭作證。
6、法院判決或協商調解
法院根據鑒定報告雙方責任及實際情況,協商調解或最終做出判決。
房子漏水可以通過房子質保期修補辦法:如果樓上漏水發生在房子質保期內(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就應擔負起相關責任。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值得注意的理,如果樓上漏水,房子還在質保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的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如果讓開發商拖到質保期后,很可能還得自己清理。并且,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后,還是不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后,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
房子漏水可以通過房子質保期修補辦法:如果樓上漏水發生在房子質保期內(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就應擔負起相關責任。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值得注意的理,如果樓上漏水,房子還在質保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的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如果讓開發商拖到質保期后,很可能還得自己清理。并且,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后,還是不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后,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
房子裝修驗收糟心事:1.隨意簽字驗收出現問題,裝修公司推脫責任;2.沒有第三方質檢,缺乏證據投訴無門;3.驗收不仔細,投入使用才發現問題;4.驗收不專業,施工方不認可。
先裝修后付款服務內容:
1、 資金托管在銀行監管賬戶:資金托管在裝付寶在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由業主與裝修公司共同確認才能支付,確保資金安全。
2、分階段驗收付款:按合同約定,分階段驗收后支付款項。
3、出現爭議,平臺介入:出現爭議,裝付寶公正判定,調解爭議。
4、保修款(5%)托管兩年:竣工后發現問題,積極解決。
5、《先裝修后付款操作手冊》
房屋質量保修年限:房屋也有一種產品,與汽車、電器一樣,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問題,與此相應,它也有自身的“保修期”。根據規定,建設工程在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過了保修期,則損失只能由業主承擔,因此,業主如發現問題最好能及時反饋,以便及早找到責任主體解決。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為: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E、接受質量監督并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的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雙方約定;F、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房子裝修驗收糟心事:1.隨意簽字驗收出現問題,裝修公司推脫責任;2.沒有第三方質檢,缺乏證據投訴無門;3.驗收不仔細,投入使用才發現問題;4.驗收不專業,施工方不認可。
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1、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3、公平責任:對于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干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后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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