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物業(yè)要負責嗎?我國《物業(yè)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業(yè)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yè)主。物業(yè)公司發(fā)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yè)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yè)公司反映,物業(yè)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yè)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yè)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裝修保修服務項目:1.主編《三方裝修合同》明確保修條款;2.資金托管保留裝修款5%作為保修基金;3.協助消委會發(fā)函追討裝修公司解決問題;4.裝修公司無作為,退回保修款給業(yè)主。
裝修司法鑒定流程:
1、評估鑒定事項
鑒定事項分為:裝修質量鑒定(質量糾紛)、工程造價審核(價格糾紛)、裝修修復方案(損壞修復)、修復造價評估(損壞追償),準備相關資料:《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2、報價及繳費
根據鑒定事項范圍做出鑒定方案,委托人墊付鑒定費用,待庭審請求法院由敗訴方最終支付鑒定費用。
3、約定上門測量
已起訴的由法院協調,未起訴的由鑒定單位協調約定上門測量取證時間,及時通知告知雙方當事人,雙方都有權利現場見證測量過程,不到場視為放棄該權利。
4、出具《鑒定報告》
測量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郵寄給委托方。
5、出庭作證(如有需要)
當事人雙方對鑒定報告具體章節(jié)有權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疑問,鑒定單位應書面回復疑點問題。如有必要,可申請鑒定單位出庭作證。
6、法院判決或協商調解
法院根據鑒定報告雙方責任及實際情況,協商調解或最終做出判決。
租房漏水發(fā)生糾紛,業(yè)主應該如何處理?房屋漏水糾紛是租房糾紛當中比較難處理的一種糾紛,處理這種糾紛是可以先于造成漏水的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走法律程序。房屋發(fā)生滲漏時,解決的思路為:1、查找分析滲漏的成因2、確定法律關系3、適用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4、明確責任。這樣,便能有針對性地適用法律尋求到正確的解決方法。
租房洗衣機排水管漏水造成的損失誰承擔?正常使用壞了,是房東的責任。你人為弄壞了,你的責任。協商處理。責任承擔:如果是房東的洗衣機問題,而他也沒有實現告訴你,那可以要求房東賠。如果是你自己的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或者是房東已經告訴你洗衣機不可用,而你用了,那就要你賠償樓下的損失了。賠償范圍:實際造成的損失,像誤工費、精神損失等不用賠償。還有,你可以查下是不是樓下用戶自己沒有按規(guī)定裝修天花板才造成漏水的后果,如果是,可以讓他承擔一部分損失的。
房屋裝修質量鑒定有哪幾個方面?1.裂縫及空鼓;2.防水;3.墻體和樓板的水平與垂直;4.水電路的驗收;5.門窗等設備的驗收
先裝修后付款服務內容:
1、 資金托管在銀行監(jiān)管賬戶:資金托管在裝付寶在銀行開設的監(jiān)管賬戶,由業(yè)主與裝修公司共同確認才能支付,確保資金安全。
2、分階段驗收付款:按合同約定,分階段驗收后支付款項。
3、出現爭議,平臺介入:出現爭議,裝付寶公正判定,調解爭議。
4、保修款(5%)托管兩年:竣工后發(fā)現問題,積極解決。
5、《先裝修后付款操作手冊》
房屋裝修漏水案例分析:李某從開發(fā)商處購買了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發(fā)現自己的廚房天花板出現嚴重的滲水現象。李某找到物業(yè)聯系到樓上業(yè)主王某。李某認為是王某早前進行裝修改動了廁所和廚房的隔墻導致上下層防水層損壞而致漏水,而王某則認為自己的裝修并沒有破壞樓體結構,認為房屋漏水是開發(fā)商所建房屋的質量存在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終鬧上法庭。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
裝付寶出具《裝修質量鑒定報告書》經當事人雙方確認具有法律效力文件,作為案件審判的主要技術性證據。
一、新買的房子漏水誰該負責?夏天經常下雨,購房者新買的房子并且入住后,發(fā)現房頂有漏水的情況,這時候購房者應該怎么辦?建議先做一份房屋質量鑒定,確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后,就可以界定相關責任。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保修期內,房屋維修事項由開發(fā)公司負責,由開發(fā)公司通知施工單位實施維修。業(yè)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就要向開發(fā)建設單位主張賠償事宜,索賠的過程可以先同開發(fā)建設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注意:房屋的保修期與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簡單地定為購買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時的保修期與現房的保修期很可能會有時間差,購房者往往對此一知半解。房地產商(即開發(fā)商)雖然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卻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