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賠償標準:1、如果確實存在漏水的事實,不論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事實上的妨礙,就應該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繼續發生。2、具體該由誰來負責實施停止侵害的行為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尊重歷史與習慣,依照法律規定。按照一般理念,樓上住戶均有提供維修協助的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造成損失擴大的,就構成侵權,應就擴大的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3、誰承擔維修費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因樓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則處理)(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
裝付寶裝修司法鑒定資質:
在裝修工程質量鑒定與造價評估方面,廣州裝付寶是目前廣東省、海南省、江蘇省、浙江省等,4個省的高級人民法院唯一認可的司法鑒定單位,先后接受了廣州市各區人民法院、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佛山市高明區三水區人民法院、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法院、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連州市人民法院、海南省三亞市中院...等法院的委托對裝修工程糾紛案進行質量鑒定與造價評估。
裝修工程質量司法鑒定單位名單可通過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查詢(省高院為了杜絕假證問題,全省司法鑒定單位名單都通過官方網站公布及下發到各中級人民法院,并以名冊方式來確認) ,廣州裝付寶司法鑒定單位資格在廣東省高院、海南省高院、江蘇省高院、浙江省高院、廣州市中院都有備案。
房屋質量保修年限:房屋也有一種產品,與汽車、電器一樣,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問題,與此相應,它也有自身的“保修期”。根據規定,建設工程在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過了保修期,則損失只能由業主承擔,因此,業主如發現問題最好能及時反饋,以便及早找到責任主體解決。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為: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E、接受質量監督并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的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雙方約定;F、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怎樣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制定有利于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既有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房屋漏水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干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后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為什么要簽訂三方裝修合同?
答:整個裝修行業目前有專業的國家規范與行業規范,但執行不力,魚龍混雜、缺乏管理、糾紛不斷。有規模、上檔次的專業裝修公司只占整個市場35%的業務量,其余65%都落入了“游擊隊”之手,這些“游擊隊”一無裝飾裝修資質,二無施工人員上崗證,三無營業執照,純粹以低價取勝。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報價時故意少報漏報工程必要項目,開工后惡意增加項目與費用,施工過程偷工減料,偷梁換柱,沒有受過專業培訓,施工工藝不標準,無故停工,拖延工期,完工付款后糾紛不斷,事后扯皮。消費者專業知識匱乏,權益受損后,要么無處投訴,要么長久官司,難以取證。簽訂三方裝修合同,可以杜絕霸王條款及裝修陷阱、期間跟進監督、完工售后服務有保障。
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怎樣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制定有利于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既有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1、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3、公平責任:對于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干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后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修復造價評估:對質量不達標部分的修復費用評估。修復造價是建立在工程質量問題,根據修復施工方案提出的意見進行的修復工程費用評估鑒證。
房屋裝修漏水案例分析:李某從開發商處購買了一套一手房,入住三年后,發現自己的廚房天花板出現嚴重的滲水現象。李某找到物業聯系到樓上業主王某。李某認為是王某早前進行裝修改動了廁所和廚房的隔墻導致上下層防水層損壞而致漏水,而王某則認為自己的裝修并沒有破壞樓體結構,認為房屋漏水是開發商所建房屋的質量存在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終鬧上法庭。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