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墻面鋪裝工程
12.1、一般規定
12.1.1、本章適用于石材、墻面磚、木材、織物、壁紙等材料的住宅墻面鋪貼安裝工程施工。
12.1.2、墻面鋪裝工程應在墻面隱蔽及抹灰工程、吊頂工程已完成并經驗收后進行。當墻體有防水要求時,應對防水工程進行驗收。
12.1.3、采用濕作業法鋪貼的天然石材應作防堿處理。
12.1.4、在防水層上粘貼飾面磚時,粘結材料應與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12.1.5、墻面面層應有足夠的強度,其表面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2.1.6、濕作業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以上;裱糊時空氣相對濕度不得大于85%,應防止濕度及溫度劇烈變化。
12.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2.2.1、石材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隱傷、風化等缺陷。
12.2.2、墻面磚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2.2.3、木材的品種、質量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要求。
12.2.4、織物、壁紙、膠粘劑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性能檢測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12.3、施工要點
12.3.1、墻面磚鋪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墻面磚鋪貼前應進行挑選,并應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2、鋪貼前應進行放線定位和排磚,非整磚應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陰角處。
每面墻不宜有兩列非整磚,非整磚寬度不宜小于整磚的1/3。
3、鋪貼前應確定水平及豎向標志,墊好底尺,掛線鋪貼。墻面磚表面應平整、接縫應平直、縫寬應均勻一致。陰角磚應壓向正確,陽角線宜做成45°角對接,在墻面突出物處,應整磚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磚拼湊鋪貼。
4、結合砂漿宜采用1:2水泥砂漿,砂漿厚度宜為6~10mm。水泥砂漿應滿鋪在墻磚背面,一面墻不宜一次鋪貼到頂,以防塌落。
12.3.2、墻面石材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墻面磚鋪貼前應進行挑選,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預拼。
2、強度較低或較薄的石材應在背面粘貼玻璃纖維網布。
3、當采用濕作業法施工時,固定石材的鋼筋網應與預埋件連接牢固。每塊石材與鋼筋網拉接點不得少于4個。拉接用金屬絲應具有防銹性能。灌注砂漿前應將石材背面及基層濕潤,并應用填縫材料臨時封閉石材板縫,避免漏漿。灌注砂漿宜用1:2.5水泥砂漿,灌注時應分層進行,每層灌注高度宜為150~200mm,且不超過板高的1/3,插搗應密實。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層水泥砂漿。
4、當采用粘貼法施工時,基層處理應平整但不應壓光。膠粘劑的配合比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膠液應均勻、飽滿的刷抹在基層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時應準確,并應立即擠緊、找平、找正,進行頂、卡固定。溢出膠液應隨時清除。
12.3.3、木裝飾裝修墻制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制作安裝前應檢查基層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應進行防潮處理。
2、按設計要求彈出標高、豎向控制線、分格線。打孔安裝木磚或木楔,深度應不小于40mm,木磚或木楔應做防腐處理。
3、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橫向間距宜為300mm,豎向間距宜為400mm。龍骨與木磚或木楔連接應牢固。龍骨本質基層板應進行防火處理。
4、飾面板安裝前應進行選配,顏色、木紋對接應自然諧調。
5、飾面板固定應采用射釘或膠粘接,接縫應在龍骨上,接縫應平整。
6、鑲接式木裝飾墻可用射釘從凹樣邊傾斜射入。安裝第一塊時必須校對豎向控制線。
7、安裝封邊收口線條時應用射釘固定,釘的位置應在線條的凹槽處或背視線的一側。
12.3.4、軟包墻面制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軟包墻面所用填充材料、紡織面料和龍骨、木基層板等均應進行防火處理。
2、墻面防潮處理應均勻涂刷一層清油或滿鋪油紙。不得用瀝青油氈做防潮層。
3、木龍骨宜采用凹槽榫工藝預制,可整體或分片安裝,與墻體連接應緊密、牢固。
4、填充材料制作尺寸應正確,棱角應方正,應與木基層板粘接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