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您這邊確認委托后3-5個工作日安排工程師上門進行鑒定,現場鑒定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正式報告。
主要問題是前期沒驗收,但先使用了。
專家:
目前是已經交付多久了呢?
業主:
工程尾款問題就是等他修完之后再修,但對方一直不修。
年前付到75%了。因為是餐廳,過年之前有使用廚房了,3月20日試營業。因為是總價包死合同。那也是還在裝修保修期內的。
專家:
明白,目前根據初步判斷是可以委托我司進行鑒定的。是可以要求對方整改的。
業主:
我是不是應該先向公證部門申請公證,再請你們?還在缺陥責任期,他不處理是違約。
專家:可以同時進行的。
如果協商無果是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及我們的鑒定報告起訴對方
若我方通過網絡溝通確定是對方責任。這個要多方確認。則我方承諾如下:最好協調雙方共同委托我司鑒定,或通過消委會、居委會司法所、司法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雙方共同委托我司鑒定。還有一種鑒定流程是【業主單方委托? 要求公證處現場見證鑒定公證。出報告后與對方談判賠償,若對方不接受。則直接憑報告起訴對方,庭審時候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法官直接采納我司報告判令對方敗訴賠償,二是法官容許對方再次申請鑒定。但我司可以肯定沒有第二家鑒定單位能比我們權威和專業。肯定鑒定結果與我們報告沒差別。假如有鑒定單位能推翻我司報告。則我方退款給業主《我司只收上門費及餐旅費》。目前為止我司還沒有被推翻過。只有我推翻過別人的報告】法院委托鑒定的除外!本承諾只適合質量鑒定報告,請注意【鑒定費按法律規定由責任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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