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墻壁滲水是樓上的責任嗎?樓下漏水一定是樓上的問題嗎?如何處理室內裝修漏水糾紛?
1.順利的解決情況:在明確職責的情況下,裝飾公司和業主可以就解決方案達成共識,雙方可以在和解后繼續合作。
2.妥協的解決情況:如果雙方之間存在爭議,則他們各自可以放棄在可解決的范圍內進行談判和控制的步驟。 當責任不明確時,通常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磚塊不均勻,業主不滿意。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都可以選擇退后一步,然后進行糾正。
3.仲裁的解決情況:如果雙方無法解決,我們可以通過技術部門的鑒定。 雙方必須同意由權威裝修鑒定機構進行仲裁,以從技術角度確定事情。 技術部門僅具有鑒定評估功能,解決爭端需要雙方協商。
4.法律的解決情況:雙方堅持認為,可以通過法律解決。 這是最無奈的解決方案。 不管結果如何,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不復存在,雙方將蒙受一定的損失。
樓上發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決:第一,如經鑒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并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
裝修保修難題:1.房子裝修出問題找不到人;2.裝修合同無保修條款;3.保修期內保修額外收費;4.交清尾款出現問題,保修不積極。
房子漏水賠償標準:1、如果確實存在漏水的事實,不論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事實上的妨礙,就應該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繼續發生。2、具體該由誰來負責實施停止侵害的行為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尊重歷史與習慣,依照法律規定。按照一般理念,樓上住戶均有提供維修協助的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造成損失擴大的,就構成侵權,應就擴大的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3、誰承擔維修費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因樓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則處理)(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
房屋漏水鑒定收費標準:
工程總額、收費比例、鑒定收費:1.十萬以下、按最低收費5000元、5000元; 2.十萬---二十萬(不含二十萬)、按工程總額5%計算,最低收費7000元、7000元起; 3.二十萬---五十萬(不含五十萬)、按工程總額3%計算,最低收費9000元、9000元起; 4.五十萬---一百萬(不含一百萬)、按工程總額2%計算,最低收費13000元、13000元起; 5.一百萬---五百萬(不含五百萬)、按工程總額1.5%計算,最低收費18000元、18000元起; 6.五百萬---一千萬(不含一千萬)、按工程總額1.4%計算,最低收費80000元、80000元起; 7.一千萬---五千萬(不含五千萬)、按工程總額1.3%計算,最低收費150000元、150000元起; 8.五千萬---一億元(不含一億元)、按工程總額1.2%計算,最低收費620000元、620000元起; 9.一億元以上、按工程總額1.1%計算,最低收費1150000元、1150000元起。所有價位都需要稅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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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現漏水如何維權?1、首先應查明此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3、公平責任:對于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4、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干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后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樓下墻壁滲水是樓上的責任嗎?樓下漏水一定是樓上的問題嗎?樓上漏水怎么起訴?如何起訴?若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后,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后,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二、樓上漏水如何起訴?先不管真正的業主是誰,你在這里擁有使用權,你因他人的過錯行為遭到權益損害,完全有權向侵權者要求賠償。所以如果要起訴,你要有如下證據:1、你付款的證明單據;2、去居委會寫個證明表明這里是你居住的;3、去居委會查明你樓上是誰;4、有了前面的證據,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