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滲漏水鑒定機構,樓下提出漏水鑒定。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1、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托聯系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托)聯系施工單位前來保修。2、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直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維修費用超出交存維修基金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積比例分擔。3、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征詢業主意見并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原售房單位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對賬并填寫相關表格后,持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經批準后,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于房屋的實際維修。4、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5、找有司法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裝付寶)進行裝修質量鑒定,通過法律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修復造價評估:對質量不達標部分的修復費用評估。修復造價是建立在工程質量問題,根據修復施工方案提出的意見進行的修復工程費用評估鑒證。
房屋漏水,是我們很多人在生活中會遇到的,很令人頭痛的一件事情了,我們一般遇到的房屋漏水的情況,都是由于樓上住戶導致的。有的情況下,樓上住戶并沒有去進行維修,那么我們可以報警嗎?漏水不修是可以報警的,但警察也只能去跟樓上說一下。想來你也說過不只一次了,應該用處不大。你應該自己再去做工作,同時留下錄音錄像等證據,以及因漏水給你造成的損失的證據。如做工作始終無效最好是到法院起訴,訴其停止侵權及賠償損失。
裝修司法鑒定流程:
1、評估鑒定事項:鑒定事項分為:裝修質量鑒定(質量糾紛)、工程造價審核(價格糾紛)、裝修修復方案(損壞修復)、修復造價評估(損壞追償),準備相關資料:《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2、報價及繳費:根據鑒定事項范圍做出鑒定方案,委托人墊付鑒定費用,待庭審請求法院由敗訴方最終支付鑒定費用。
3、約定上門測量:已起訴的由法院協調,未起訴的由鑒定單位協調約定上門測量取證時間,及時通知告知雙方當事人,雙方都有權利現場見證測量過程,不到場視為放棄該權利。
4、出具《鑒定報告》:測量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郵寄給委托方。
5、出庭作證(如有需要):當事人雙方對鑒定報告具體章節有權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疑問,鑒定單位應書面回復疑點問題。如有必要,可申請鑒定單位出庭作證。
6、法院判決或協商調解:法院根據鑒定報告雙方責任及實際情況,協商調解或最終做出判決。
新買的房子漏水誰該負責?夏天經常下雨,購房者新買的房子并且入住后,發現房頂有漏水的情況,這時候購房者應該怎么辦?建議先做一份房屋質量鑒定,確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后,就可以界定相關責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保修期內,房屋維修事項由開發公司負責,由開發公司通知施工單位實施維修。業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就要向開發建設單位主張賠償事宜,索賠的過程可以先同開發建設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注意:房屋的保修期與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簡單地定為購買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時的保修期與現房的保修期很可能會有時間差,購房者往往對此一知半解。房地產商(即開發商)雖然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卻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
裝修保修國家標準:根據《建設部第110號令》,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手房滲漏水鑒定機構,樓下提出漏水鑒定。房屋裝修漏水如何投訴?漏水如何解決?
1.找裝修公司:房子裝修出現問題第一時間找裝修公司協調,通過協商來解決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要冷靜處理,在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的基礎上,積極配合工作。
2.找相關部門:與裝修公司協商不成,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或居委會司法所協調和調解。
3.找司法鑒定機構:假如對方不愿意調解,請消委會或者司法所文字說明由于施工方不配合調解,所以業主被迫單方委托裝修類司法鑒定機構(廣州裝付寶公司)同時可要求廣東省裝飾行業協會消費者專業委員會發投訴處理函啟動單方(雙方)鑒定委托,以作鑒定前告知義務及權責聲明。以上文書均可作為將來訴訟的重要證據保存文件。
房屋質量保修年限:房屋也有一種產品,與汽車、電器一樣,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問題,與此相應,它也有自身的“保修期”。根據規定,建設工程在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過了保修期,則損失只能由業主承擔,因此,業主如發現問題最好能及時反饋,以便及早找到責任主體解決。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保修期為: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C、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D、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E、接受質量監督并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的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E、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雙方約定;F、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裝修投訴流程:1.業主方提交訴求;2.付寶或消委會調解及建議;3.調解不成功可啟動現場鑒定、評估;4.出具《質量鑒定報告》啟動法律程序。
二手房滲漏水鑒定機構,樓下提出漏水鑒定。一、房屋漏水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嗎?對于房屋質量問題,存在兩種情況法院才會判決退房,一是主體結構不合格,影響結構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除此之外,對于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會支持,但可以要求開發商維修并賠償損失。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想退房一般先與開發商交涉,要求開發商出具存在質量問題的證明,如果開發商不出具或不承認存在質量問題,那么就應該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做出鑒定,在訴訟過程當中業主應向法院提出鑒定申請,由法院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對房屋質量問題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如果鑒定結論是房屋主體不合格或者嚴重影響居住,在不能維修的情況下,才是可以退房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