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二手房買賣價格只要雙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相關部門就會據此登記過戶,但以下四種情形必須進行評估。 1、買賣雙方認為有必要時。 如果有一方或雙方對交易的二手房沒有價格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對國內或當地的房地產市場不了解,又不相信對方的報價或房產中介機構的評估,可自行委托或雙方共同委托有資格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然后參考評估價格確定雙方的交易價格。 2、進行房地產保險時。 房地產保險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或損失程度評估。 3、申請抵押貸款時。 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抵押人以抵押物作為還款的擔保。有些購房者為了少付首付款而報高交易價格,這對貸款銀行來說風險很大。因此,銀行為確定抵押物的擔保價值,需對抵押人的房地產進行估價。有些借款人為了能比較順利地貸到款,證實其擁有的房地產價值,會提前委托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地產價值進行評估。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銀行也會要求其進行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以價格過高或過低而顯失公平為由發生糾紛,一方或雙方或仲裁機構、法院可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進行評估,為協議、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希望以上信息對你有用!